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臨床健康心理實習
CLINICAL PSYCHOLOGY INTERNSHIP IN HEALTH AREAS 
開課學期
95-1 
授課對象
理學院  臨床心理學組  
授課教師
吳英璋 
課號
Psy7128 
課程識別碼
227 M7070 
班次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上課地點
台大家醫科 
備註
全時實習與鄭逸如合開先修科目:健康心理學與臨床健康心理學(適用本系學生,含研究生)。
總人數上限:10人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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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一、實習目標
1.將健康心理學知識與技巧具體應用於生物心理社會取向之壓力衡鑑與壓力調 適的臨床實務工作,以培養臨床服務能力。
2.建立宏觀視野,瞭解疾病與健康之心理學議題的整體性概念,及其在整體醫 療體系中之定位。
3.瞭解整個醫療體系的運作方式,並熟悉在此運作過程中,臨床心理師與醫療 團隊成員協調、合作、與互相學習的模式。
4.認識健康心理學積極多樣的角色與功能,開闊所認定的應用領域,建立對本 身專業的自重、自信與自我期許。
二、實習時間與期間
實習時間:每週10個半天,8:00~12:00AM,1:00~5:00PM。放假依醫院行事 曆。
實習期間:一學期6個月(1~6月,或7~12月)
實習時數4(hr)X10(half-day)X26(wk)=1040(hr)。
三、實習內容
實習內容共五部分,包括臨床、臨床督導、研討及督導、管理、實習報告 。
1. 臨床
(1) 家庭醫學部門診
A.家庭醫學門診跟診觀察
初診8次
複診8次
緩和醫療門診8次
觀察項目:就醫程序、疾病類型、病人、醫師、醫病互動、環境、處方。
B.身心壓力衡鑑與諮商門診
特別門診:由呂碧鴻醫師與心理師合作,通常初診個案必須經此特別 門診掛入,此門診也接受某些同時需要醫師及心理師照顧的複診個案。特別門診有二個時間,週四上午第 8診及週五下午第13 診。週四的心理師為鄭逸如(專任)、吳英璋(兼任),週五的心理師為鄭逸如、陳秀蓉(兼任)。
普通門診:無特定合開門診的醫師。此門診一週中有5~6個時間,大 多為複診個案。這些個案有些只需要心理治療或諮商(掛7診總醫師診),有些則同時需要醫師及心理師照顧(掛原照會醫師之門診)。特殊狀況下會有初診個案由此門診掛入。
見習
初診見習:安排在實習的第一個月,在特別門診進行。
複診見習:篩選合適個案,見習複診3次。此見習儘量在實習的第一 個月完成。
實習(每週個案數:原則上初診2人,複診3人)
初診實習:自實習的第二個月開始,每次特別門診至少實習一個初診,並從中篩選繼續實習複診的個案。
初診後的個案安排:
接案,實習複診
初診初步衡鑑後,轉給專任心理師
初步衡鑑後,轉給兼任心理師
複診實習:自實習的第二個月開始,這是初複診均由實習心理師執行 的獨立接案。原則上應保持每週三個複診個案。每個療程以4~12次晤談為原則。

(2)6A2緩和醫療病房(17床)
每週維持至少5床持續照顧的個案
週二上午:醫護討論會、居家照顧討論會
週二上午:病房查房
週四中午:入出院案例及善終評估討論會

(3)6A1家庭醫學普通病房(20床)
由病房開出照會單,診療方式同身心壓力衡鑑與諮商門診。有照會時,以見習為原則,內容包括如何進行身心壓力衡鑑與諮商,如何與醫療團隊溝通討論,如何安排住院期間及出院後的治療。

2.臨床督導
臨床心理師或授課教師督導門診及病房之臨床見習與實習,由實習心理師報告,臨床心理師或授課教師督導。亦可採用單面鏡等方式。

3.研討及督導(隔週進行)

(1)讀書會(每個月第二個週五上午)
授課教師或臨床心理師指定文獻,或實習心理師選擇欲研讀之文獻,由實習心理師報告,報告應附書面摘要,授課教師或臨床心理師督導。

(2)個案討論會(每個月第四個週五上午 )
實習心理師整理報告見習或實習個案,報告中須包括相關文獻之回顧與應用,由臨床心理師或授課教師督導。

4.管理
(1) 學習身心壓力診療門診(包括特別門診、普通門診)的設計理念、作業程序 、修訂規劃。
(2) 參與建立壓力診療室的資料庫及清冊,例如:個案檔案、工具(臨床、研 究)、學術文獻、大眾讀物、課程及演講等。

5.實習報告
(1)門診觀察報告
分成二部分撰寫:初診與複診、緩和醫療門診。內容應包括就醫程序(掛號、預約、就診)、疾病類型、病人觀察(門診、候診)、醫師觀察、醫病互動觀察、環境觀察、處方觀察(藥物、檢查、治療、衛教、轉介)。
繳交期限:第三個月的最後一個週五。
(2)門診個案晤談記錄(包括見習、實習)及醫院病歷(實習)
每一次晤談一份記錄,見習之記錄格式同接案者,並外加觀察記錄。醫院病歷最遲隔天完成,由臨床心理師或授課教師督導。晤談記錄與整理於一週內完成,每週五上午為清點日,由推派之輪值組長負責,並向臨床心理師或授課教師報告。
(3)6A2緩和醫療病房個案記錄及醫院病歷
個案記錄內容包括心理社會問題評估表、晤談記錄表。記錄應於晤談後一週內完成,每週五上午為清點日,由推派之輪值組長負責,並向臨床心理師或授課教師報告。醫院病歷包括心理社會靈性問題一覽表、處置過程記錄,應於當天完成。
(4)6A1家庭醫學普通病房個案晤談記錄(見習)
每一次晤談一份記錄,見習之記錄格式同接案者,並外加觀察記錄。晤談記錄與整理於一週內完成,每週五上午為清點日,由推派之輪值組長負責,並向臨床心理師或授課教師報告。照會報告及住院期間複診病歷均由臨床心理師負責。
(5)綜合:實習日誌
每日記錄實習日誌,內容及格式不拘。每週五上午為清點日,由推派之輪值組長負責,並向臨床心理師或授課教師報告。

四、申請資格
完成心理學研究所碩士班臨床組必修課程,並選修「臨床健康心理學實習」之研究生。
 

課程目標
見上 
課程要求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參考書目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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